目前開業籌備進度(三):終於完成所有應辦的行政手續

從上一次卡關之後,總算是一點一點地把所有應辦的行政手續流程一個個跑完:

  1. 收到台北國稅局的報到公文,去台北國稅局完成稅籍登記報到手續,會拿到一張「統一發票購買證」。
  2. 雖然初期幾乎不太可能需要開發票,但是為了讓會計師方便申報作業,還是得拿著上面提到的「統一發票購買證」,去統一發票代售地點購買二聯式、三聯式手開發票各一份。(是的,國稅局本身並不販售統一發票,得去指定的代售地點購買。)
  3. 完成稅籍登記報到手續,隔天就會看到「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」系統標示自己公司的營業狀況為「營業中」,銀行要看到這個才能確信沒問題,願意辦理「將籌備處戶頭轉為正式公司戶」的手續。這一步會將籌備處戶頭裡的餘額轉置到正式公司戶頭,並將籌備處戶頭存摺截角作廢(同時原先刻的籌備處大章也沒用處了,可以收起來留念),拿到正式公司戶存摺、金融卡、OTP 卡、企業網銀初始登入帳戶與密碼單。
  4. 接著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,這步驟同時需要(負責人的)自然人憑證與(公司的)工商憑證。雖然一開始走一站式系統流程指定要併案申請工商憑證,但是等了好幾天,連案號都查不到,不知流程又卡在哪邊,我乾脆直接在工商憑證網站上開申請件,繳費完成後沒幾天就收到工商憑證卡片,開通後就回到一站式系統繼續跑「成立健保投保單位」流程,這過程就順利多了。
  5. 因為每兩個月要上台北去統一發票代售地點購買二聯式、三聯式手開發票各一份,共 33 元,但是停車費、國道客運、捷運車資卻要三百多元,作業成本高達十倍,有點不經濟,所以我又再去財政部印刷廠申請了「發票網路購買」會員,希望往後只要透過網路就可購買發票。

把這些行政流程跑完後,我這一人公司的設立總算是完成了。

目前開業籌備進度(二)

自從上一次記錄進度至今,發生不少事情:

  1. 跑「會計師驗資」時,因為之前存入資本額的時間差,不足以證明資本額悉數存入無詫,結果又跑了一次銀行,再存入一千元後,讓存摺紀錄自證「至少到昨日之前,資本額是確實存在籌備處戶頭、沒有挪動的」再申請開立一份會計師認定有效的「存款餘額證明」,方才能夠辦理驗資。
  2. 驗資辦妥後,心想終於可以在一站式系統送出公司登記件了啊!結果因為漏列「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【預查】」這份文件(其實先前商務中心、共享辦公空間業者已經指引過我去辦理營業場所預查手續),加上我原本想做汽、機、自行車 IoT 產品,而將「F214030 汽、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」列入營業項目,撞到「臺北市營業場所協助查詢服務作業須知」規定,被列為必審項目,於是承辦人便要求我去申請營業場所預查。我為了不讓商務中心、共享辦公空間業者增添困擾,與會計師討論過後,決定在公司登記表與章程內刪除相關的營業項目,自此開始了後續接連三次補正這一段漫長的公文往來歷程。雖然這段來來回回的過程,對於亟於開業的我,很煎熬,但是還是要感謝這位承辦人仔細的審核,為國家好好把關。
  3. 好不容易公司設立登記核准、拿到統一編號了,想要去銀行辦理將籌備處戶頭轉為正式公司戶,然而大概是因為一人公司、登記地址又離分行太遠,換做我是行員也會懷疑這空殼公司味好濃,審核就又暫時卡在國稅局稅籍登記尚未核准,徵信的佐證資料太少,所以也還需要再等一陣子,才能處理這項任務。
  4. 想要接著成立健保投保單位,要透過線上介面辦理(畢竟正逢疫情緊張期間,能在網上處理的,就盡量在網上處理),也還欠缺工商憑證。

真的沒想到,會拖到現在還無法正式營運。不過這並不影響自有產品的研發,這是從事軟體業享有的彈性與優勢,算是一種小確幸吧!

目前開業籌備進度(一)

決定創業,自己跑成立公司的流程,其實頗累的,有很多事情要做。我想把過程記錄下來,除了自己做個筆記,也提供給跟我一樣年屆中年,求職不順,但是自認自身專業在這一行應該仍有立足之地的人,或許可以考慮轉換方向,跳脫典型的僱傭勞動形式,找尋更多元的謀求生計與自我實現的可能性,做個參考。

截自目前,按照順序,我完成的事項有:

  1. 考慮創業初期敝公司會只是一人公司,所以先決定要設立的是「有限公司」,而不是「行號」(工作室之類)或「股份有限公司」。這樣組織簡單,又可以開發票,是兼顧實際與彈性的選擇。
  2. 至經濟部「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」先辦理「公司設立名稱預查」為公司命名。
  3. 「公司設立名稱預查」通過後,去刻一組「大小章」,大章兩顆,分別刻「(您被經濟部審核通過的公司名稱)」、「(您被經濟部審核通過的公司名稱)籌備處」;小章一顆,刻負責人姓名。
  4. 攜帶「設立預查電子核定書」(從「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」網站下載、列印出來)、大小章、雙證件,至自己常往來的銀行開設「籌備處帳戶」。
  5. 在「籌備處帳戶」有效期限內(我自己接洽的玉山銀行開戶總約定書規定,是六個月內)存入預定的資本額,並於存足預定的資本額的隔日,申請「存款餘額證明」。
  6. 與提供「虛擬辦公室」、「借址登記」的商務中心、共享辦公空間業者洽租可以合法登記商業營業的地址。我選擇的是一間位在台北市的商務中心業者,這同時也代表我放棄把公司開在宜蘭了。在台北市登記營業,要跑台北市商業處的「營業場所預先查詢」流程,這裡商業處會需要幾天的工作時間,等候期間,可以做一些自己可以做的事,像是:
    • 申請公司網域名稱
    • 架設公司網站(銀行表示會看,作為徵信根據之一)
    • 草擬公司章程(接下來跑「會計師驗資」會用到,可在經濟部商業司「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」找到範例

目前先跑到這裡、也就寫到這裡。